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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路运输车辆燃油消耗量检测与监督管理办法(交通部2009第11号令)

发布日期:2018-06-07   

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1号
       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》已于2009年6月22日经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

部长 李盛霖
二○○九年六月二十六日

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
 
       全文详见本网站行业法规栏目
该部令规定了总质量3500kg以上的客车、货车的燃油消耗量检测与管理办法。
注意:本规定是针对营运车辆市场准入控制的,车辆制造企业要进入营运市场的车型,需通过如交通公路试验场等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燃油消耗量检测,符合JT711-2008,JT719-2008要求的车型,才能准许进入营运市场。
   在用营运车检测的检测设备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正在研制中。。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