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周转物资回收、材料配件交旧领新
的管理考核办法
为规范公司周转物资管理和使用,减少周转物资的流失和浪费,降低公司考核成本,结合塔拉壕煤矿《材料配件管理考核办法》和《水泵使用管理制度》,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。
第一条、考核依据及原则
1.以《塔拉壕煤矿月度各区队周转物资回收、材料配件交旧考核汇总表》为考核依据。
2.以责任到人、按比例奖罚为考核原则。
第二条、考核小组
组 长:闻奇
副组长:解文奇、何周均、李生艮
组 员:蔺鑫、苏浩、何发瑞
第三条、考核执行部门
1.各区队:分管经理及材料员、技术员负责煤矿考核结果的核对工作。
2.综合部:负责组织煤矿考核结果的统计、汇总并组织考核工作。
3.财务部:对各区队的考核情况进行审核、奖惩核算工作。
第四条、考核对象
项目部全体人员。
第五条、回收操作流程
1.各区队副队长、回收人员、车队司机对井下回收材料数量清点、装车,在回收单上共同签字,副队长升井后填写回收记录,并将回收单交队长保存。
2.各区队材料员、技术员负责对回收材料与机电动力部核对、移交,并在移交单上签字。
3.各区队队长、副队长、材料员、技术员根据当月移交单和回收记录进行核对并汇总,将汇总结果及移交单、回收记录、回收单上交综合部。
4.综合部、分管经理、各区队队长、材料员、技术员对领用、回收材料进行核对,明确领用、回收统计的时间节点,核对领用、回收结果。
5.项目部经理、分管经理、综合部对回收结果进行分析、查明原因、落实责任。
6.财务部依据矿方考核表按照奖惩比例对各责任人进行奖惩计算,在本月工资中兑现。
第六条、回收奖惩比例
以每月矿方的《塔拉壕煤矿月度各区队周转物资回收、材料配件交旧考核汇总表》中的奖惩金额为依据,按照以下标准比例对项目部管理及生产人员进行考核。
1.项目部经理、副经理、副总工程师按矿方奖惩金额的5%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。
2.队长、机电副队长、检修班长、材料员、机电技术员按矿方奖惩金额的20%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。
3.采掘生产副队长、采掘生产班长、机运生产副队长、机运队生产班长、通安队副队长按矿方奖惩金额的10%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。
4.车队按矿方奖惩金额的5%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。
5.其他生产人员按矿方奖惩金额的60%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。
第六条、其他
1.本办法由宏泰京安公司制定,由综合部负责解释。
2.本办法从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。
鄂尔多斯市宏泰京安矿业服务有限公司
2018年11月8日